结账离开被身后行李绊倒
事情发生在2017年4月1日早上8点多,从瑞士旅游回沪的靳先生,与从葡萄牙旅游回沪的柳女士,碰巧都到上海浦东机场免税店排队买香烟。
“当时我已经拿了4条红双喜,准备去换2条玉溪。”为了保有排队序列,柳女士把行李袋放在靳先生身后脚下,并跟戴蓝帽子的顾客打招呼说:“包帮我看一下,我去换一下香烟。”不过,柳女士并没有提醒靳先生:“我们素不相识,而且当时他已经在结账了。”
然而,意外的发生就这么不巧。靳先生结完账,右脚刚跨出准备离开时,突然摔倒在地。
“我当时一脚踩下去,感觉自己右脚没有着地,就是踩在不硬的东西上面,右脚鞋子被东西绊住,整个人一下就摔出去了。”靳先生说。
绊倒具体情况未直接拍到
靳先生这次摔倒还挺严重的,先是在上海长海医院住院治疗,后又到骨科医院住院治疗。2017年12月13日,靳先生的伤经司法鉴定,为右髋部外伤,致右股骨颈骨折并行右髋关节置换术,相当于人体损伤九级伤残。
就事件的责任,靳先生和柳女士各执一词。靳先生于是向上海浦东法院起诉,索赔34万余元。审理中,靳先生向上海浦东法院申请调查令,从免税店调取了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这段录像长4分08秒,从中可以看到,结账柜台通道处四周无障碍物,地面平整。视频的1分28秒,柳女士将行李袋放在靳先生身后脚旁后离开,2分05秒,靳先生突然向右摔倒在地。
可以说,整个事发过程基本轮廓是清楚了,不过事情发生时,刘先生是否被行李袋绊倒,由于监控录像角度原因,没有直接拍到。
法院判被告担责65%
浦东法院认为,本案中,柳女士确实将行李袋放在靳先生身后脚边,虽然她提醒了前面戴蓝帽子的顾客,但未提醒靳先生引起注意。
监控录像显示,靳先生摔倒时,柜台四周没有障碍物,地面不存在湿滑情况,他身后脚边唯有被告柳女士放置的包。根据原被告陈述,结合监控录像,法院认为,柳女士放包的行为与靳先生摔倒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排除。
不过,行李袋毕竟是静止物,靳先生结账离开时被包绊倒,自身也存在一定的疏忽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法院酌情确认柳女士对靳先生的合理损失承担65%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