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娜号”
“海娜号”邮轮是我国内地首艘豪华邮轮,全长223米,船身宽28米,最大宽度31米,容积总吨4.7万吨,最大航行速度19海里/小时。船上设有客舱739间,最多可载客1965名。
9月13日15时许,韩国济州法院根据沙钢船务有限公司申请,将“海娜号”邮轮扣留在韩国济州港,致船上2300多人(其中乘客1659名)滞留长达40小时。
在“海娜号”被扣韩国数十个小时后,海航旅业宣布,派出5架飞机,接回滞留旅客。昨日16时50分左右,首批283名“海娜号”邮轮乘客乘坐包机降落在北京首都机场,其中包括19名儿童及1名婴儿。
据记者了解,本次事件的起因是海航集团旗下的大新华轮船与沙钢船务有限公司(“沙钢船务”)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沙钢船务以法律纠纷为由,向韩国济州法院申请扣押船舶。
缘起债务纠纷
专家:不该“劫持”乘客
沙钢船务昨日就“海娜号”邮轮在韩被扣事件作出说明:2008年8月6日,沙钢船务与海航集团下属公司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船协议,海航集团为大新华公司出具了担保函,该轮于2010年4月20日交给大新华公司,但大新华公司于同年12月起就拖欠直至停付租金。沙钢船务根据合同约定,向英国伦敦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请。
2012年11月2日,仲裁庭裁决,大新华公司须支付沙钢船务5837.57万美元(不包括利息及律师费用等约700万美元)。同时,沙钢船务向英国高等法院提出了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义务的诉讼。
该说明称,目前,大新华公司因拖欠多方租金已在香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此,海航集团作为担保人必须履行担保责任。沙钢船务为此多次同海航集团沟通,要求其依法履行担保责任,但海航集团拒不履行。在多次努力无果的背景下,沙钢船务不得不在全球范围内追索海航集团资产,并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海航集团资产的申请。
海航集团昨日则在声明中表示,沙钢船务在管辖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的情况下,采取非法手段,通过济州法院扣留“海娜号”邮轮,导致中国游客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危害了中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涉嫌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于扣船争议,新华社昨日援引中国旅游研究院有关专家的话指出,保护游客权益,任何商业纠纷都不能劫持游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