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范围
由于承运人或受托人的责任,在运输他人货物时的对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项下货物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保障对象
客运经营者、货物运输经营者。
三、除外责任
1、延误、市价跌落、丧失市场、丧失使用价值及任何其他后果损失; 2、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抢救财产; 4、自然磨损、鼠咬、虫咬、内在缺陷; 5、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原因引起的损失; 6、罢工、暴动、武装冲突、民众骚乱、或在这些行动中任何人或组织采取的行为; 8、政府或军、警机构采取的一切行动而导致财产损失; 9、根据海关或检疫部门的规定没收或销毁、公共当局占用、走私或非法贸易。
四、保费和费率
保险金额按运输公司年营业额来确定,影响费率的条件有:
1、承运人的经营状况;
2、运输路线、运输方式、运输工具等;
3、免赔额。
保费 = 年营业额×风险费率
本简介仅做参考,详见保单条款及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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