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责任范围:
1、被保险人的过错或疏忽行为导致产品由于其缺陷,不足,不适当或危险情况而无法提供应有的功能或用途;
2、无法依据合同或协议执行服务所造成的财务损害;
3、索赔案件或诉讼的调查或辩护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4、客户因无法工作而导致的实际收入损失。
二.保障对象:
产品:
1、通讯、信息、网络、软件、或网站等;
2、电子计算机、设备或零部件等;
3、程序、数据或系统等。
服务:
与信息及网络技术产品有关的分析,设计,整合,管理,维护,处理,设计,修理或支援服务。包括:
1、有关产品的适用,性能,品质或使用的说明或保证;
2、相关咨询,人员供应,培训及其他支援服务。
三、主要除外责任:
1、任何罚款或惩罚性金额;
2、被保险人或其他人因为无法撤回、召回、检查、修理、更换、调整、移除、处置产品或服务所造成的损害赔偿;
3、延迟交付或不交付产品;
4、造成的身体的伤害或财产损失(不包括电子、数据或其他电子信息形式的信息);
5、任何飞机产品或导弹或航天器所导致的财务损害;
6、因为石棉实际、声称或可能含有具污染性、致病性、有毒的或其他危险物质所导致的财务损害。
四、保费和费率:
费率根据被保险人的专业服务合同、业务类型、承接的客户规模、所处地域、人员专业层级构成、内部治理状况、事故赔偿限额和免赔额等来确定。
保费=销售额×风险费率
本简介仅做参考,详见保单条款及特别约定